因年度報告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東尼電子(603595)將被ST。
10月29日,東尼電子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
按照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在2025年10月30日停牌1天,于10月31日復牌,并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屆時,公司股票簡稱將由“東尼電子”變更為“ST東尼”,股票價格日漲跌幅限制將調整為5%。

回溯來看,今年4月25日,東尼電子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
歷時半年多,東尼電子涉嫌違法情況已調查完畢。經查,公司存在兩大違法事實,一是重大合同進展披露不及時;二是2022年年報及2023年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具體來說,2023年1月,東尼電子旗下子公司與廣東天域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采購合同,約定在2023年5月至12月向后者交付13.5萬片6英寸碳化硅襯底,合同金額6.75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主營業務收入的51.84%。然而,前述合同履行進展緩慢,截至2023年10月末,僅完成合同交付進度的6.74%,已經可以預見交付計劃無法按期完成。
對于前述重大合同進展,東尼電子直到2024年1月6日才進行披露,構成信披不及時。
在定期報告虛假記載方面,東尼電子在編制2022年年報及2023年半年報期間,將應確認為研發費用的不良晶體確認為存貨,同時未將關聯方代墊資金采購的原材料入賬,且未充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導致2022年、2023年半年度分別虛增利潤總額3877.59萬元、7227.79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絕對值的38.63%、70.95%。
綜合前述情況,浙江證監局對東尼電子給予警告,處以700萬元罰款,同時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至350萬元金額不等的罰款。
東尼電子表示,后續將積極采取措施,盡快消除相關事項帶來的不利影響,并在相關條件滿足后盡快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4月,東尼電子已對前期會計差錯進行更正,并對相關數據進行追溯調整。
東尼電子主營超微細合金線材、金屬基復合材料及其它新材料的應用研發、生產與銷售,產品主要應用于消費電子、太陽能光伏、醫療、新能源汽車和半導體五大領域。
目前,東尼電子業績正在逐步修復中。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收14.57億元,同比增長1.5%;凈利潤為-1460.51萬元,虧損面大幅收窄。其中,第三季度單季凈利潤為2660.7萬元,扣非后凈利潤為2591.41萬元,環比實現扭虧為盈。
對于業績改善的原因,東尼電子表示主要得益于三個方面,一是新能源業務營收毛利增加;二是存貨跌價損失減少;三是有息負債總額減少,致財務費用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