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版發行的《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建議〉學習輔導百問》,對“怎樣理解堅持惠民生和促消費緊密結合”作出回答。
文中指出,從惠民生、促消費二者之間的內在聯系和邏輯關系看,惠民生是促消費的前提和基礎,促消費是惠民生的重要途徑。消費是收入的函數,就業是財富之本、收入之源,居民消費的能力和意愿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就業和收入增長狀況;在居民收入一定的情況下,生育、教育、醫療、養老等生活中的具體問題,都可能直接影響居民消費意愿。從近年情況看,我國民生保障水平不斷提高,消費已經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主引擎。但也要看到,受多重因素影響,就業和居民收入增長承壓,收入分配結構有待優化,消費能力和意愿不足等問題仍然較為突出。
文中強調,必須深刻認識到,只有就業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居民收入持續穩定增加,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提升,消費增長的基礎才能更加穩固;只有不斷加大投資于人的力度,加強覆蓋全生命周期的人力資源開發投入,才能形成“人力資本提升—居民收入增加—消費拉動經濟增長”的良性循環;只有不斷完善消費政策,解決好優質消費供給不足、促進消費的制度機制不健全等突出問題,才能更好滿足人民生活品質提升的需要。在外部不確定因素增多,國內穩增長、穩就業、穩預期壓力加大的情況下,堅持惠民生和促消費緊密結合,推動宏觀政策的著力點更多轉向惠民生、促消費,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相協調的必然要求,是破解外部遏制打壓、增強國內大循環內生動力和可靠性的必然要求,是進一步提升宏觀經濟治理效能,促進形成更多由內需主導、消費拉動、內生增長的經濟發展模式的必然要求。要從全局高度和長遠角度,理解并把握堅持惠民生和促消費緊密結合的重要性。
文中表示,“十五五”時期,要精準施策推動惠民生和促消費緊密結合。在深入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的具體工作中,一是統籌促就業、增收入、穩預期,增強居民消費能力。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多渠道穩定和擴大就業,優化創業促進就業政策環境,支持重點群體就業。增加城鄉居民收入,促進工資性收入合理增長,進一步拓寬財產性收入渠道,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穩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生育養育支持力度,強化教育支撐,提高醫療養老保障能力,保障群眾基本生活。二是擴大優質消費品和服務供給。以放寬準入、業態融合為重點擴大服務消費,強化品牌引領、標準升級、新技術應用,推動商品消費擴容升級,打造一批帶動面廣、顯示度高的消費新場景。三是完善促進消費制度機制。清理汽車、住房等消費不合理限制性措施,建立健全適應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的管理辦法,落實帶薪錯峰休假,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四是強化惠民生、促消費政策協同聯動。加大直達消費者的普惠政策力度,增加政府資金用于民生保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