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證監會發布《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優化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優化準入管理、便利投資運作、擴大投資范圍、明確政策預期、加強服務支持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體舉措,著力提升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的適應性和吸引力,為各類境外投資者打造更加透明、便利和高效的投資環境。
《方案》是擴大中國資本市場自主開放一系列舉措的最新一環。《方案》涵蓋合格境外投資者境內投資運作周期中的方方面面,綜合、全面地提出了優化具體舉措,有針對性地聚焦外資在投資運作中的關切與訴求,展現出中國資本市場擴大制度開放的堅定決心。如明確外資公募基金短線交易適用規則。給予外資公募基金與境內公募基金按產品賬戶維度計算短線交易持股比例的同等待遇,便利境外大型資產管理機構開展投資;進一步放開境內機構向外資提供投資顧問服務,以提升其投資本地化水平,有利于國際大型資產機構進一步加強對中國資產的配置比例,提升境內專業機構國際競爭力。
《方案》中涉及優化準入管理的兩項措施,即合格境外投資者資格審批與開戶“一件事”和配置型外資“綠色通道”于10月27日同步落地。進一步優化、簡化、整合合格境外投資者資格審批于開戶環節各事項的辦理方式,以縮短外資資格申請辦理時限和入市流程,降低外資運營成本,鼓勵中長期資金在內的各類境外專業機構加大對中國資產的配置力度。
在擴大投資范圍方面,《方案》發揮合格境外投資者渠道產品覆蓋面大、有利于支持風險管理與資產配置訴求的優勢,平穩推進合格境外投資者投資ETF期權,滿足外資套期保值合理需求。并允許合格境外投資者參與更多商品期貨期權品種交易,明確持續、滾動放開更多商品期貨期權品種,滿足外資多資產策略下大類資產配置,以及商貿實業類外資對沖現貨價格風險等需求。
《方案》明確,以優化準入管理、便利投資運作等為著力點,力爭用兩年左右的時間,推動落實優化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機制的改革舉措,增強制度對境外中長期資金的吸引力,形成在岸與離岸渠道協調互補、配置型與交易型資金平衡發展、境內外證券基金期貨機構良性互動的開放新格局。
記者了解到,后續證監會將加快推動《方案》中其他舉措出臺落地,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對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的研究,不斷豐富提升對外開放制度吸引力的改革舉措。進一步增強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對境外中長期資金的吸引力,推動逐步形成在岸和離岸渠道協調互補、配置型與交易型資金平衡發展、境內外證券基金期貨機構良性互動的開放新格局。
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自2002年推出以來總體運行平穩,對引入境外長期資金、優化投資者結構、助推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服務國家對外開放大局發揮了積極作用。截至目前,我國市場共有913家合格境外投資者,覆蓋境外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政府投資機構、主權基金、養老基金、國際組織等各類投資者,境內資產規模超過1萬億元人民幣。
排版:汪云鵬
校對:彭其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