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深圳發布了《深圳市推動并購重組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5—2027年)》,該《行動方案》從并購重組的資產端、資金端、保障服務、人才培養、風險防控等方面,為完善并購重組市場生態、推動上市公司并購重組高效落地描繪了清晰的規劃藍圖。
《行動方案》提出,力爭到2027年底,轄區上市公司質量全面提升,境內外上市公司總市值突破20萬億元,培育形成千億級市值企業20家。并購重組市場量質齊升,累計完成并購項目超200單、交易總額超1000億元,落地一批行業示范案例。加快打造并購基金矩陣,培育集聚優秀并購基金管理人,帶動社會資本形成萬億級“20+8”產業基金群,帶動重點產業鏈協同并購,構建完備產業鏈并購生態圈。
具體來看,該行動方案從五大重點任務著手,構建并購重組完善的生態圈。
第一,在資產端方面,《行動方案》明確了產業升級并購邏輯,聚焦“20+8”產業實施了分類引導:
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鏈主”企業、龍頭上市公司開展上下游并購,收購未盈利優質資產以強鏈補鏈和提升關鍵技術水平;
鼓勵未來產業通過并購實現規模擴張與技術突破;
支持民企、國企并購轉型路徑;
支持專精特新企業收購優質資產或作為并購標的參與并購重組,提升地方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對輕資產科技型企業并購重組標的估值包容度。
值得一提的是,《行動方案》還指出,將建立覆蓋重點領域的并購標的項目庫,構建“市區聯動+部門協同+市場推薦”推優機制,形成“后備一批、意向一批、儲備一批”滾動儲備體系。
第二,在資金端方面,《行動方案》從多種類金融工具著手,提升并購實施“實效性”。一方面,銜接中國證監會關于重組支付工具、審核監管要求等新規,明確不同類型的并購支付方式,鼓勵運用股份對價分期支付、配套募集資金儲架發行等靈活機制。另一方面,創新并購貸款、銀團貸款、投貸聯動等“并購+”融資工具,探索開展非居民并購貸款、科技型企業并購貸款創新試點。
此外,通過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增信以及共保體、大型商業保險和統括保單等形式,提升并購實施與整合效率,鼓勵研究貼息補助政策。
在直接融資層面,完善政府引導基金布局,支持市天使母基金、科技創新種子基金積極參與并購標的培育。鼓勵社會資本以企業風險投資(CVC)、產業基金等形式參與并購重組,支持國資耐心資本與銀行AIC、險資、鏈主企業合作,引導私募創投基金以直接投資、并購基金、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參與并購,通過開展私募股權創投基金份額轉讓試點、發展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落實“反向掛鉤”等機制暢通并購投資“退出-再投資”循環,吸引各類長期資本、耐心資本以及境外投資者投資賦能。
第三,發揮深圳毗鄰港澳的優勢,優化境內外資源配置。《行動方案》指出,發揮深港資源聯動優勢,在跨境并購融資、支付工具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勵深圳企業更好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規范發展。支持深圳行業龍頭企業通過赴港上市或再融資等方式獲取資金,提升跨境并購重組效率,拓寬資源整合范圍。
此外,創新運用跨境資產轉讓、跨境雙向股權投資、跨境銀團貸款等工具,促進境內外企業實施雙向并購整合,對企業通過跨境換股收購資產予以支持。引導深港合作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投入產業并購項目。支持兩地交易所加強互聯互通,爭取推動創新性并購重組案例落地。支持轄區證券公司聯合境外分支機構,通過投融資、財務顧問、跨境并購等專業服務,助力中資企業開展跨區域布局。
第四,在生態服務方面,《行動方案》指出,要健全并購生態服務平臺。
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構建更加適應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發展體系,支持開展“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專項研究。
推動深圳證券交易所科技成果與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將科技成果轉化業務與股權激勵、技術并購和投融資對接等業務相結合,提高科技成果的可交易性和轉化效率。
支持深圳前海股權交易中心高質量建設“專精特新”專板。
引導各類證券機構加大并購重組業務布局和投入力度。
支持全球專業服務機構在深設立總部或者分支機構。
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并購重組專業服務團隊的培養。
建立上市公司并購重組人才滾動培養計劃,引進具有“產業+金融”復合背景的高層次并購重組人才在深發展。
第五,在風險防控方面,《行動方案》提出,要提升并購交易關鍵環節的合規性審查,加強對惡意收購的防范,依法依規懲戒交易中的違法行為,從嚴審查可能導致市場壟斷或阻礙技術創新的并購交易,倡導在確保資產債務穩健的前提下審慎推進并購重組,通過調解、仲裁等多元糾紛化解方式完善并購重組爭議解決服務。
此外,深圳將建立專項協調機制,協調推進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相關工作。鼓勵為重點產業鏈并購重組項目在立項、環評審批等方面建立綠色通道,對并購后落地深圳市的重點項目加強配套服務,支持打造產業并購集聚區,搭建綜合性并購服務平臺,降低并購交易和投后運營成本。
校對:冉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