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9月份以來的第二批行政處罰信息。
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此次受罰主體包括1家政策性銀行、1家國有大行、6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2家銀行理財子公司、1家保險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罰款金額合計超過1.6億元,其中多家機構的被罰金額達到千萬元級別。相關責任人的處罰力度從警告到終身禁業不等。
據記者統計,9月份以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罰單中,千萬元級別的罰單屢見不鮮。月內對各類金融機構及相關負責人的罰款總額超過2.6億元,遠超今年其他月份的罰款金額。
受訪專家認為,今年以來,金融監管部門持續保持嚴監管態勢。面對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等發展趨勢,監管更加精細和深入,在防風險的同時,引導金融機構實現高質量發展。
銀行及銀行理財子公司成為這一批行政處罰信息中的主要受罰對象。具體而言,信貸業務是銀行的核心業務,也是受罰的重點區域。
根據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因相關貸款、票據、保理、理財等業務管理不審慎,多家銀行及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罰。其中,罰款金額最高的是一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該行因相關貸款、票據、保理等業務管理不審慎,監管數據報送不合規等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6670萬元,同時兩名相關責任人被警告并合計罰款10萬元。
隨著銀行數字化轉型進程的加快和金融科技應用的深入,數據管理和信息科技也成為監管開出罰單較多的業務領域。根據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相關銀行的違法違規行為具體包括監管數據報送不合規或錯報、個別信息系統開發測試不充分、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存在不足等。
例如,某國有大行因個別信息系統開發測試不充分、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存在不足等問題,被罰款290萬元;某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因系統使用管控不到位、基礎軟件版本管理不足、生產運維管理不嚴等被罰款590萬元;另有某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因數據安全管理不到位被監管部門警告并罰款60萬元。
“當前金融科技正從輔助工具升級為業務核心,但監管規則、技術標準與人才儲備未能同步跟進。技術治理滯后于業務發展,導致機構數據報送錯漏、外包管理失效等違法違規行為頻發。”南開大學金融學教授田利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另外,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中還包括對兩家銀行理財子公司的處罰,其中一家銀行理財子公司的罰款金額高達1200萬元,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涉及投資運作不規范、系統管控不到位、監管數據報送不合規、理財產品名稱不規范、理財產品投資比例不符合監管要求等。
受訪專家認為,在發展金融科技、推動數字化轉型的過程中,銀行等金融機構需加強技術合規能力建設。
“合規不是成本,而是創新的護航者。”田利輝表示,要堵住金融科技領域的違法違規風險,銀行需從“被動罰單”轉向“主動治理”。一是通過技術融合,利用AI實時校驗數據、區塊鏈固化外包流程;二是依靠人才破局,培育“金融+科技+合規”復合團隊;三是參與標準共建,主動加入監管沙盒試點,實現安全數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