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韓忠楠
今年以來,智能駕駛行業的監管政策不斷細化,從產品宣傳禁用“自動駕駛”“高階智駕”等模糊表述,到禁止車企未經審批進行公開測試,再到規范OTA升級……一系列收緊措施,讓部分人誤以為自動駕駛行業發展將陷入停滯。
然而,事實并非如此。從監管部門的整體布局來看,這些政策是在引導行業從無序競爭轉向有序發展,促使企業更加注重自動駕駛技術研發和安全保障。
9月12日,工信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汽車行業穩增長工作方案(2025—2026年)》(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提出“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有條件批準L3級車型生產準入,推動道路交通安全、保險等法律法規完善”,這無疑為L3級自動駕駛的發展注入了一劑強心針。
這一政策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在智能駕駛領域的監管思路逐漸清晰,即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更積極地推動技術創新與產業發展。
按照《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規定,L3級自動駕駛屬于有條件自動駕駛。通俗來講,在特定條件和場景下,L3級自動駕駛允許駕駛員完全脫手,由系統接管駕駛任務,但駕駛員仍需保持警覺,隨時準備重新接管車輛控制權。
與L2級輔助駕駛相比,L3級自動駕駛的核心區別在于責任主體的部分轉移。在L2級階段,駕駛責任主要由駕駛員承擔;而在L3級自動駕駛的情況下,“人機共駕”的場景,需要相關企業必須在技術研發、安全測試、法規合規等方面投入更多資源,以確保自動駕駛系統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此次《方案》的發布,是我國在智能網聯汽車領域政策體系不斷完善的重要體現。2021年以來,相關部門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從智能網聯汽車的準入管理、安全沙盒監管,到開展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逐步構建起一套完整的政策框架。《方案》的出臺,則進一步明確了L3級自動駕駛的發展路徑,為企業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政策指引。
在推動L3級車型生產準入的同時,《方案》還強調了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保險法規的調整,是L3級自動駕駛商業化落地的關鍵前提。只有明確了事故責任認定和保險理賠機制,消費者才能真正放心地使用L3級自動駕駛汽車,車企也才能在法律框架內大規模推廣相關產品。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為L3級自動駕駛開閘,并不意味著要放松監管。相反,監管部門對行業的指引和約束會更加細化,這也在提醒相關企業,要在產品研發、推廣過程中密切關注政策變化,確保合規運營,穩步推進才能贏得消費者對于自動駕駛技術的接納和信任。
從長遠來看,此次《方案》為L3級自動駕駛開閘,不僅為行業發展注入強大動力,也將為人們的未來出行帶來諸多改變,這不僅是一次技術革命,也是在重塑產業格局,培育新質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