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費用新規的余波席卷至債市。
近兩日,債券收益率大幅攀升。10年期國債收益率自9月4日1.74%的低位于幾個交易日內連續快速上行,9月10日,債市跌勢仍未止步,10年期國債收益率當日下午突破1.8%的關鍵點位,一度觸及1.83%的高點;30年期國債收益率也上行2.9個基點,來到2.10%附近。
9月11日截至發稿,債市現已有企穩跡象,呈現長短端表現分化。利率債品種中,長端還在繼續跌,比如30年期國債活躍券“25超長期特別國債02”當日收益率上行1.7bp來到2.11%,30年期地方債活躍券“25河北債59”收益率上行1.75bp至2.35%。短端利率債小幅回暖,1年期國債活躍券“25附息國債08”收益率下行1.25bp至1.3475%。
受此影響,最近一周債基收益較為低迷。Wind數據顯示,截至9月11日發稿,所收錄的930只短期純債型基金中有751只近一周回報為負;3571只中長期純債基金中有2926只近一周回報為負。
CNEX債券分歧指數顯示,在此輪債市“陣痛”行情中,基金機構持續拋券,成為市場賣方主力。
業界普遍認為,橫向比較各類資產變動,本輪債券市場劇烈調整與以往“股債蹺蹺板”效應不同,未發現明顯跨市場聯動,主要源于公募降費新規下短期債基贖回費調整,疊加去年債牛行情透支后債券收益率仍處歷史低位,導致債券配置性價比顯著下降。
目前,原本以流動性管理為目的投資債基的機構——如理財子、銀行自營與券商資管,基于預判傾向提前進行“防御式”贖回,邊際博弈行為的變化進一步引發債市恐慌性拋售與踩踏,疊加羊群效應,最終形成債市悲觀情緒下空頭信號的“自我驗證”。
基金降費重塑短期限固收產品市場格局
9月5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基金費用新規》)中對債基贖回費率的規定進行了調整。這一調整是如何擾動債市的呢?
債基一直以來是各類資管機構調節產品流動性的“利器”。以銀行理財為例,根據中金研究所的數據,截至2025年6月末,含理財子公司的理財產品共持有的資產余額為32.97萬億元,其中對公募基金的投資占比為4.2%,比上一季度末提升1.2個百分點,或與低利率環境下債券管理難度加大,理財加大通過債基投資力度有關。
而新發的《基金費用新規》鼓勵對基金的長期持有,對不同期限的贖回費率進行了調整。
具體來看,《基金費用新規》公募基金贖回費適用基金類型新增了債基和FOF,包括: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和基金中基金(FOF),而在此前主要針對股票基金、混合基金,ETF、LOF、分級基金、指數基金,短期理財產品基金參照標準。
而在具體費率上,對持續持有期少于七日的投資者,收取不低于贖回金額1.5%的贖回費;對持續持有期滿七日、少于三十日的投資者,收取不低于贖回金額1%的贖回費;對持續持有期滿三十日、少于六個月的投資者,收取不低于贖回金額0.5%的贖回費。
而在此之前,債基的贖回費率多數以7日為界,7日以內贖回費率為1.5%,7日以上為0。
也就是說,按照新規,如果作為流動性管理的工具,投資者至少要支付0.5%的贖回費,而短期債基本身的收益率就比較低,招商銀行資本市場研究所統計,2020年來,債基滾動6個月投資收益約1.5%~2%。這樣一來,短線操作會極大拖累基金收益。
一位資管行業資深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新規對于短債基金極其不友好,很多機構資金用短債基金來做流動性管理,喜歡快進快出,明確贖回費之后,導致其投資收益大打折扣。此外,用債基做波段操作獲益的性價比也會下降。
不過,《基金費用新規》從另一種角度來說利好銀行理財。上述人士表示,銀行理財沒有贖回費,以及投資限制比較少,尤其是在債券基金失去流動性管理功能之后,居民對于短期限固收產品的需求或將轉向銀行理財。
他也坦言,改變市場的認知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時間,尤其是對于部分個人投資者來說,很容易忽略費率對投資收益的影響。
固收產品資產配置邏輯生變
除了對未來的市場格局產生影響之外,固收投資的邏輯也相應面臨轉變。
一位固收投資的基金經理對記者表示,新規整體的方向是鼓勵對債基的長期持有,而債券基金的持有期限越長,投資經理在債券資產期限選擇上也會更加偏長。
除此以外,在資金從債基撤出后,雖然還會繼續投向債券市場,但由于投資者結構的變化,其偏好券種也相應轉變,從而導致債市出現與以往不同波動方向,比如銀行自營更偏好中短利率債,而理財更偏好短期信用債,而公募債基配置較多的二永債、政金債、超長利率債需求將弱化。
這也解釋了為何近兩日債市的波動之中,中短久期和普通信用債跌幅相對小。
從新規對不同券種的影響上來看,招商銀行資本市場研究所同樣指出,利率債或強于信用債,短債強于長債。銀行、理財等機構若贖回債基轉而直投現券,由于其風險偏好更低,可能采取“買短賣長”策略,導致信用債和長債相對承壓。
而對于銀行理財來說,債基缺位之后,債券ETF或將填補流動性管理的需求。
一位公募可轉債研究員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還在觀察未來的配置方式,可能后續會增加債券ETF,目前內部還在做相關測算。”
另一位基金經理也告訴記者,贖回費對債基影響還是比較大的,核心在于持有周期會被拉長,短期對流動性要求比較高的負債還是會從債基流向銀行理財,畢竟現在債基的收益率很難做到考慮贖回費情況下還有超額收益。此外,金融機構委外類的負債也很難通過公募純債基金來做波段,未來可能會對于工具化的類ETF的債券型產品有利。
與此同時,一位城商行理財子公司投資經理則稱,其公募債基占比較低,未來新規落地,或將加大攤余成本法資產所占的投資比例,另外,優選一些長期持有產品,同時更加關注買入的時機節點。
除此以外,新規中的“基金管理人對基金銷售結算資金孳生的利息,除扣除支付的劃款手續費等合理費用外,應當全部歸入基金財產”這一條規定,也劍指此前火爆的“貨幣增強”產品。
中信建投證券指出,部分機構通過刻意操作延遲資金劃轉,從而產生申購資金利息;而代銷機構將由此產生的額外利息收入返還,包裝成“收益增強”,制造出收益率高于普通貨幣基金的假象,以此吸引客戶。這種“增強”并非來自投資管理能力,而是利用了本應屬于投資者的財產,損害了存續持有人的利益,同時擾亂了市場秩序。此次征求意見稿明確利息歸于基金財產,能夠有力斬斷這種虛假增強的利益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