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涉竊取華為芯片技術,科技公司被“一鍋端”了。
8月1日,據觀察者網消息,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在7月28日對尊湃侵犯華為商業秘密案件做出一審判決,前華為海思員工共14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其中5人實刑,首犯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總計罰款1350萬元。
據此前警方通報,經查,2021年2月,華為海思原高管張某、劉某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在離職后設立某科技公司,以支付高薪、股權利誘等方式,誘導多名原公司研發人員跳槽至其公司,并指使這些人員在離職前通過摘抄、截屏等方式非法獲取權利公司芯片技術信息,抄襲并運用于張某公司設計的同類型芯片上,企圖以此非法牟利。經鑒定,侵權芯片技術有40個技術點與原商業秘密的密點具有90%以上同一性,構成實質性相同。
竊取華為芯片技術被重罰
參與主導和被誘導跳槽參與到尊湃科技公司的人員,涉嫌侵犯華為商業秘密,被重罰。
7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尊湃侵犯華為商業秘密案件做出一審判決,具體判決如下:
(1)被告人張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
(2)被告人周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
(3)被告人劉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
(4)被告人周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
(5)被告人顧某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
(6)被告人高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期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
(7)被告人張某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期2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8)被告人王某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緩期1年9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9)被告人趙某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10)被告人何某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期1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11)被告人于某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期1年3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12)被告人劉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期1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13)被告人屠某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14)被告人沈某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據悉,尊湃通訊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簡稱“尊湃科技”)創始人為張琨,原為華為海思員工,曾在Wi-Fi芯片領域深耕多年。2019年,他離開華為,2021年創立尊湃通訊,迅速集結了多名華為舊部,聲稱要打造“國產Wi-Fi 6/7芯片”。創業故事背后,卻被察覺有異常,尊湃科技的產品開發速度迅猛,技術路徑與華為的一些內部項目高度相似。
案件塵埃落定
隨著法院的宣判,尊湃科技芯片技術“拿來主義”案件塵埃落定。
天眼查資料顯示,2023年7月14日,上海市知識產權法院公開了上海海思技術有限公司與尊湃通訊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等申請訴前財產保全一審非訴保全審查裁定書。
裁定書顯示,上海海思技術有限公司申請凍結尊湃通訊銀行存款人民幣9500萬元,或查封、凍結、扣押價值相應的其他財產。上海市知識產權法院審查認為,上述申請符合法律規定可予準許。
回溯過往,早在2023年,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就曾披露,在公安部的指揮部署下、在江蘇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上海警方成功偵破一起侵犯芯片技術商業秘密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查扣存儲侵權芯片技術的服務器7臺。
芯片是電子信息產業的核心基礎,企業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成本進行科技創新研發。然而,卻有不法分子企圖通過竊取芯片技術的方式非法牟利,嚴重侵害權利企業合法權益,破壞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
經查,2021年2月,權利公司原高管張某、劉某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在離職后設立某科技公司,以支付高薪、股權利誘等方式,誘導多名原權利公司研發人員跳槽至其公司,并指使這些人員在離職前通過摘抄、截屏等方式非法獲取權利公司芯片技術信息,抄襲并運用于張某公司設計的同類型芯片上,企圖以此非法牟利。
經鑒定,侵權芯片技術有40個技術點與權利公司商業秘密的密點具有90%以上同一性,構成實質性相同。張某團伙的竊密行為,導致權利公司商業秘密滅失,應根據該項商業秘密的研究開發成本、實施該項商業秘密的收益等商業價值來認定造成了權利公司損失。
該警方通報引起廣泛關注,當時便有業內人士指出,相關通報的涉事公司正是尊湃科技。
校對: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