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演員黃圣依、楊子夫婦的“1·16臘肉直播事件”迎來后續。
日前,上海廣電新聞綜合頻道的《案件聚焦》欄目報道稱,此次案件中,仍有2500余萬元的商家服務費沒有退款,這些錢款最終都被認定為三名被告人的犯罪金額。上海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對本案審查后,依法對三名被告人以合同詐騙罪提起公訴。
今年9月底,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本案作出一審宣判,三名被告人犯合同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十個月至十一年三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一審判決后,三名被告人已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上訴。
此次直播事件發生在2024年。當年1月16日,黃圣依、楊子夫婦到抖音知名博主覃進展的直播間帶貨。此次直播吸引了不少商家,有的掏出5萬、10萬甚至更多服務費,希望借助明星效應為其商品帶來更多銷量。但該場直播后來草草收場,商品銷售業績沒有達到合同承諾,甚至還有簽約商家的貨品未能在直播中售賣,而且帶貨的公司也人去樓空。
有數據顯示,此次直播受騙商家高達200多戶,被騙金額約3000多萬元,引發了商家集體維權并報警。黃圣依、楊子、李彩樺、麥家琪等多人牽涉其中。

楊子后來發布視頻稱,網傳收取眾商家三千余萬元“保量坑位費”的兩家招商公司,“與我們沒有任何關聯,我們不認識也從未接觸過這兩家公司的任何人員,更不知曉其招商內容及各種侵權行為?!?/p>
去年3月21日,涉案公司上海好媽媽影視發展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詐騙案,被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刑事立案,六名工作人員于3月26日被刑事拘留。
辦案人員調查后發現,直播翻車并不是“運營失敗”這么簡單,而是一場精心策劃的合同詐騙。湯某、王某甲、王某乙三名主犯在招商時隱瞞了許多真相。
到案后,上述三人交代,他們之所以鏈接這么多明星資源,靠的是第一被告人湯某。湯某表示,出于對影視文學的愛好,從大專畢業后,他一直在影視圈謀生,混跡多年之后有了些“影視圈資源”。
2023年,曾與湯某合作過的王某甲主動聯系了他。鑒于直播帶貨當時勢頭強勁,兩人決定再次一起合作。王某甲負責搭建運營團隊,湯某則利用自己掌握的明星資源,又借用了他人的公司資質,在重重包裝之下,簽下了幾場明星參與直播帶貨的合約。為了方便招商,湯某和王某甲還特地成立了幾家空殼公司。在做了上述準備后,第一場明星帶貨直播很快就上線了。
辦案人員發現,明星帶貨合同中約定的直播時間為2小時左右,且介紹的產品數量一般不超過30個。但這些關鍵信息在湯某等人的招商過程中被刻意隱瞞,并鼓吹所有商品均能通過明星直播進行帶貨。
在被告人和商戶簽訂的合同中,幾乎都注明了帶貨明星的姓名,但有許多產品并沒有被明星展示介紹。對此,被告人王某甲表示,這是商家們對合同理解有誤。
此外,他們還向商家承諾,可以免費使用明星直播中的切片視頻。但實際上,他們并沒有取得楊子、黃圣依等藝人的切片授權。合同中承諾的1比10,甚至更高的保量銷售比,實際上也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公開資料顯示,上海好媽媽影視發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法定代表人為朱曉偉,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演出經紀、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等。自2024年以來,該公司涉及多條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并被列入經營異常。去年10月,該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