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再現巨額罰單。北京金融監管局日前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中誠信托被罰款660萬元,5名相關責任人分別被警告并各罰款5萬元。至此,今年以來已有中誠信托、中建投信托、陸家嘴信托、國元信托等多家機構受到處罰。業內專家表示,信托行業監管高壓態勢仍在延續,業務違規、管理不善等問題將持續成為處罰重點,“雙罰制”(機構與責任人同步處罰)的落實力度也將進一步加大。
處罰信息指出,中誠信托主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問題:部分高級管理人員未經任職資格核準即提前履職;部分風險項目未納入或未及時納入風險項目要素表;盡職調查不審慎;項目后期管理不到位;向不符合監管要求的項目和企業提供融資;以投資永續債權為名變相開展融資類業務;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合格投資者人數突破“資管新規”要求;個人信托貸款業務開展不規范;部分信托計劃分級比例超過監管要求。
中誠信托回應稱,此次處罰事項源自監管部門2022年對公司前期業務開展的檢查,公司已高度重視并堅決落實監管意見,目前經營一切正常。
中誠信托的“吃單”只是信托行業嚴監管的縮影。6月23日,中建投信托因貸后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充分被浙江金融監管局罰款70萬元,時任成都業務部門負責人龔培被警告。監管部門指出,中建投信托貸后管理未持續跟蹤資金流向,信息披露存在模糊表述,影響投資者判斷。
6月20日,青島金融監管局對陸家嘴信托開出420萬元罰單,案由包括關聯交易管理不到位、信托項目管理嚴重不審慎、證券投資信托產品違反監管規定、固有資產五級分類不準確、產品風險信息披露不及時等。陸家嘴信托隨后表示,相關事項主要發生在2023年以前,公司已完成全面整改。
6月16日,安徽金融監管局對國元信托罰款85萬元,并對3名責任人分別警告并各罰款6萬元,案由為“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到位”。
上半年還有多家機構因管理漏洞被罰:雪松信托因重要信息系統數據不真實被罰款20萬元,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款42萬元;華澳信托因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400萬元。
從處罰情況看,2025年監管部門對信托公司堅持“機構與個人同罰”,被罰公司的高管及一線業務人員均被追責,罰款金額5萬至10萬元不等,部分責任人還被警告。
“雙罰制”的深化標志著監管由“事后處罰”向“全流程問責”轉變。用益信托網研究員帥國讓認為,在嚴監管環境下,信托公司合規意識有所提升,但處罰存在滯后性,未來罰單金額仍可能高于往年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