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鳳文
日前,商務部等9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擴大服務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從培育服務消費促進平臺、豐富高品質服務供給、激發服務消費新增量、加強財政金融支持、健全統計監測制度等5方面提出19項具體舉措,推動擴大服務消費。由此釋放出服務消費正迎來金融力量深度賦能新發展階段明確的政策信號。
最新數據顯示,服務消費的“壓艙石”作用已愈發凸顯。今年前8個月,我國服務零售額同比增長5.1%,增速高出同期商品零售額0.3個百分點,其中旅游出行、文體相關服務零售額均保持兩位數較快增長。“旅游+民宿”“體育+培訓”等新業態快速崛起,不僅重構了消費需求結構,更催生了大量個性化、場景化的金融服務需求。
面對這一趨勢,金融管理部門率先發力,央行設立5000億元服務消費與養老再貸款,為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來源;金融監管總局出臺專項舉措,引導信貸資源向消費領域傾斜。截至7月末,不含個人住房貸款的全國住戶消費貸款余額21.04萬億元,比年初新增346億元,同比增長5.34%。
在具體實踐中,部分銀行機構已展開創新探索并取得成效。中國銀行印發《支持提振和擴大消費工作措施》,將消費品以舊換新的金融支持從家電、汽車擴圍至家居、數碼等領域;其分支機構更因地制宜推出“民宿貸”“嵊州小吃貸”等30余個區域特色產品,把金融活水精準滴灌到文旅產業鏈的“毛細血管”。截至2025年6月末,該行個人消費貸款余額較年初增長15.42%,客群覆蓋從城市白領延伸至縣域個體工商戶。建設銀行則通過消費金融專項行動,實現規模與質量雙提升,6月末個人消費貸款余額達6142億元,較上年末增加863億元,余額及增量均居同業首位。
但需清醒認識到,服務消費的特殊性仍對金融創新提出更高要求。與實物消費不同,服務消費涵蓋餐飲住宿、養老托育、健康服務等12大領域,具有“無形化、輕資產、周期長”的特點,而當前金融服務仍存在諸多短板,如產品錯配,“重抵押、輕信用”傾向仍存,難以適配民宿、家政等輕資產經營主體;客群失衡,資源過度集中于優質企業和高收入個人,小微企業、新市民等群體服務消費信貸可得性不足;場景融合深度不足,金融與消費的合作多停留在支付滿減、分期還款等基礎層面,未能真正深度嵌入產業鏈,未能提供全流程、一體化的金融解決方案,難以形成生態協同效應。
針對這些痛點,《政策措施》對金融服務作出系統性部署,其核心在于構建“政策引導+市場運作+風險共擔”的支持體系。一方面,通過再貸款、差異化監管等工具,引導金融機構擴大信貸投放并合理定價;另一方面,鼓勵開發“經營貸+消費券”“信用貸+產業鏈”等組合產品,同時支持地方設立風險補償資金,通過貼息、風險分擔等方式降低融資成本,形成“政府補一點、金融讓一點、商家降一點”的三方共贏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要將政策紅利轉化為消費動能,金融機構還需深化金融創新。首先,在產品端實現精準滴灌。針對不同場景開發特色產品,例如面向養老機構的“床位貸”、針對體育場館的“運營權質押貸”,以及面向新市民的“服務消費信用貸”,通過大數據風控替代傳統抵押,解決輕資產主體融資難題。
其次,在場景端推動深度嵌入。依托開放銀行技術,將金融服務融入消費平臺,比如在旅游App中嵌入“機票+酒店+分期”一站式服務,在家政平臺開通“服務預購+資金托管”功能,讓金融從“被動響應”轉向“主動服務”。
最后,在工具端激活“信用價值”。充分發揮信用卡的消費撬動作用,一方面擴大“商戶聯盟”覆蓋,將優惠從商超延伸至劇院、健身房等服務場景;另一方面推出“服務消費積分”制度,積分可抵扣貸款利息或兌換服務,形成“消費-信用-優惠”的正向循環。
當前,我國居民消費正從“有沒有”向“好不好”升級,服務消費占比已突破50%,成為經濟增長的第一拉動力。金融機構唯有以創新打破傳統模式束縛,才能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為擴大內需、推動高質量發展注入持久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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