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就《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擬針對不同持有期限設置基金贖回費率下限。業內人士認為,此舉或提高短期持有基金的贖回成本,進而影響短債基金等高流動性產品的投資價值。
作為短債基金的重要機構投資者,理財公司正積極尋求應對之策。中國證券報記者從業內獲悉,理財公司主要考慮三條替代路徑:直接進行債券交易、通過專戶配置債券、投資債券ETF及同業存單指數基金。
短債基金持有成本或提升
征求意見稿針對不同持有期限設置了基金贖回費率下限:對持續持有期少于七日的投資者,收取不低于贖回金額1.5%的贖回費;對持續持有期滿七日、少于三十日的投資者,收取不低于贖回金額1%的贖回費;對持續持有期滿三十日、少于六個月的投資者,收取不低于贖回金額0.5%的贖回費。
業內人士認為,征求意見稿意在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但對于部分將債券基金作為流動性管理工具或交易工具的投資者而言,贖回成本或增加,進而壓縮投資者實際的持有收益。
換言之,以短債基金為代表的高流動性產品,其投資價值恐將受到影響。中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明明認為,短債基金的底層資產以短期債券為主。在低利率環境下,票息收益本就有限。根據征求意見稿,基金贖回費率或上調,這將增加投資者的短期持有成本,進而削弱該類產品在流動性管理和交易工具方面的價值。
“出于流動性管理和增強收益的考慮,理財公司通常會配置相當比例的短債基金。不過,各家公司的配置比例存在較大差異。”某理財公司人士告訴記者,征求意見稿短期內不會對公司的配置行為產生實質性影響。但從長期來看,機構可能減配該類基金。
債券ETF或承接部分功能
銀行業理財登記托管中心數據顯示,截至6月末,理財產品投資資產合計32.97萬億元,其中投向公募基金的規模為1.38萬億元,占總投資資產的4.2%。相較去年底,該比例增加1.3個百分點。
從產品類型來看,債券型基金是理財公司資產配置的主角。明明表示,各類型的債券型基金在理財公司的資產配置中,被賦予了不同的功能定位,中長期純債基金作為底倉配置,短債基金用于調節流動性,指數化基金作為工具化產品,“固收+”基金與可轉債基金則提供收益增厚功能。
業內人士認為,若理財公司降低短債基金配置,產生的缺口或由同業存單指數基金及債券ETF來填補。具體來看,同業存單指數基金有望扮演流動性管理的重要角色;在債券交易工具方面,債券ETF憑借其交易便捷、底層資產透明度高等優勢,料吸引更多理財資金。此外,征求意見稿對中長期純債基金影響有限,主要原因在于該類產品通常被作為底倉持有,理財公司看重的是其稅收優惠帶來的成本優勢及長期配置價值,持有期限普遍較長、申贖頻率低。
不過,上述理財公司人士強調,若選擇債券ETF替代部分短債基金,理財公司需承擔系統改造與適配成本,還要考慮底層資產中的信用債是否納入機構白名單等問題。
替代方案尚存挑戰
除了上述方式,該理財公司人士還提到另外兩條替代路徑:一是直接開展債券交易,但面臨交易靈活性不足的約束;二是通過專戶配置債券,但無法享受公募基金的稅收優惠政策。
記者從業內獲悉,當前理財公司配置公募基金,主要出于兩方面考慮:一是理財公司業務規模龐大,與現有團隊規模不匹配,而公募基金擁有專業團隊、系統,能夠承擔理財公司部分事務性工作,如精細化的頭寸管理、高效的交易詢價等。通過買賣債券型基金,理財公司可以省去尋找交易對手的環節,實現快速申贖。二是資管產品管理人通常需要按照3%的稅率繳納增值稅。但公募基金享受政策優待,各類債券差價收入可免征增值稅,理財產品通過公募基金進行投資會產生“節稅”效果。
盡管上述替代方案或多或少存在掣肘,但它們均已進入機構視野。業內人士表示,當前理財公司普遍將征求意見稿解讀為利好:一方面,公募基金降費有助于降低理財公司投資公募基金的綜合成本;另一方面,理財產品有望承接個人投資者對短債基金的配置需求,從而打開更大的業務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