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信息披露違法行為,*ST廣道(839680)面臨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9月12日晚間該公司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下稱《決定書》)。根據《決定書》認定情況,公司已觸及《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股票將自公告披露日的次一交易日(2025年9月15日)起停牌。
2024年12月4日,*ST廣道被中國證券會立案調查。
經查明,*ST廣道通過制作虛假購銷合同、發票、銀行回單、發貨通知單及入庫單等方式虛構銷售和采購業務,從而虛增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廣道數字分別虛增營業收入1.43億元、1.92億元、2.23億元、2.49億元、3.04億元、2.83億元、7164.61萬元,占當期報告記載金額的87.34%、95.39%、98.96%、85.87%、99.39%、98.14%、88.11%;分別虛增營業成本6465.26萬元、8541.64萬元、1.17億元、1.33億元、1.63億元、1.52億元、3863萬元,占當期報告記載金額的84.53%、91.17%、98.41%、83.30%、99.13%、92.26%、83.81%。上述行為導致廣道數字披露的2018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2024年半年度報告及《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草案)》存在虛假記載。此外,金文明作為廣道數字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明知和放任公司實施財務造假,協調第三方借款,審批同意其控制的兩家關聯公司配合資金流轉。
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公告、相關合同、情況說明、銀行流水、財務資料、詢問筆錄、審批記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決定書》顯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規定,*ST廣道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實際控制人金文明被給予警告,并處以150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500萬元,作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罰款1000萬元);時任董事、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趙璐被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時任副總經理宋凱被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罰款;時任監事劉海軍、陳友志被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時任財務部經理鄒璧鴻被給予警告,并處以110萬元罰款;時任采購經理李威被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時任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召集人)安秀梅被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時任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WANG,YANG(王洋)、楊彬、時任董事陳曦、時任監事會主席周紹鑫被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此外,金文明、趙璐分別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自決定宣布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金文明、趙璐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原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其他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上述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直接匯交國庫。同時,須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復印件送深圳證監局備案。當事人如果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申請可通過郵政快遞寄送至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ST廣道表示,公司將積極按照《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進行后續工作。公司董事會將根據實際進展情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