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晚間,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宣布調整優化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考評辦法,新辦法從2025年啟用,2025年度的一級交易商名單暫不做調整。
一級交易商考評調整是貨幣政策框架轉型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銀行于1996年首次組建一級交易商,從市場機構中擇優挑選交易對手并承擔貨幣政策傳導職責。為督促一級交易商合格履職,央行于2004年建立一級交易商考評機制,定期考評更新交易商名單。隨著市場發展,考評指標也與時俱進。2018年央行曾發布《公開市場業務公告〔2018〕2號》,將考評指標充實為7大類、15項,與當時的市場發展需要相適應;時隔7年后央行再次調整考評指標,將更好服務于貨幣政策框架轉型。
此次調整后的考評指標更加突出貨幣政策傳導要求,大幅精簡了指標數量,貨幣市場傳導、債券市場做市的重要性進一步提升。
其中,貨幣市場傳導方面,新考評指標包括“穩定融出、合理定價的交易范圍”“資金緊張時期穩市表現”兩方面。業內人士指出,這既考察機構融出的量、價、覆蓋面,又著重強調市場波動時期的穩市表現,引導一級交易商更好發揮資金融通“大動脈”的作用,是對原有指標的繼承和發展。
債券市場做市方面,新考評指標包括“做市成交、合理報價的債券數量”“債市波動時期穩市表現”兩方面。上述人士表示,這是呼應了此前貨政報告提出的“建立健全做市商與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聯動機制”,有利于增強國債收益率曲線的基準性,進一步理順利率由短及長的傳導。
在合規穩健經營方面,新考評指標強調了一級交易商不得違法違規的底線。考評延續了對機構合規穩健經營狀況的關注,并且在公告中明確,考評期內出現不當行為的機構會被暫停交易商資格,進一步嚴肅了交易商紀律。同時,2025年度一級交易商名單保持不變,相當于設置了過渡期,也便于機構適應和調整。
市場人士表示,此次考評調整還有一個關注點,就是明確對各類型機構分類實施考核,考評方法更加科學公允。過去各類型機構放在一起考核排名,由于我國商業銀行總體實力較強,非銀等機構并不占優,一級交易商都是以銀行為主。此次方法調整有利于提升交易商的多元化,更好發揮不同類型機構作用,支持未來央行宏觀調控、政策傳導和工具創新。
此外,公告表示,考評期內行為不當的一級交易商將被暫停參與公開市場操作,情節嚴重的將在第二年被取消一級交易商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