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快速發展,在A股市場,股東將所持上市公司股票換購為相應的ETF份額,已有十多年歷史,產生了良好的市場效應。
2025年1月,證監會發布《促進資本市場指數化投資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明確提出要擴大ETF集合申購標的,推動業務常態化。此項舉措為中長期資金入市提供更加便利的渠道,助力構建資本市場“長錢長投”生態,壯大理性成熟的中長期投資力量。
7月3日晚間,合盛硅業(603260)公告,為支持ETF市場發展,進一步優化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公司控股股東合盛集團擬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將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參與換購ETF份額。合盛集團擬參與換購的股份不超過約1182.21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
資料顯示,今年以來已經有韋爾股份、復旦微電、隆基綠能等公司的股東公告ETF換購計劃安排。分析指出,上市公司股東積極響應政策號召參與ETF換購,不僅為ETF基金提供初始規模基礎,推動產品快速實現規模效應,降低管理成本,同時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細化行業主題布局,引導耐心資本流向戰略領域,形成“資本—產業—創新”的正向循環。
公告特別指出,本次換購股份來源為合盛集團在公司IPO前取得的公司股份,截至公告日,合盛集團直接持有公司約5.47億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46.24%。公司2017年IPO上市后,合盛集團、實際控制人羅立國及一致行動人羅燚、羅燁棟,均始終堅定看好合盛硅業價值和未來發展,自公司2017年上市以來從未減持公司股票,并通過受讓股票、認購定增等方式不斷增持。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除了合盛集團持有公司46.24%的股份,羅立國、羅燚、羅燁棟合計直接持有公司32.35%的股份。由于ETF面向社會公眾進行資金募集,合盛集團通過換購ETF將優化公司股權結構,且不會對二級市場交易產生顯著影響。
同時,僅換購不超過1%的股份參與ETF,合盛集團換購完成后仍持有上市公司45.24%以上的股票,仍牢牢占據控股股東地位,表明合盛集團堅定看好合盛硅業的長期發展前景。
根據ETF換購規則,只有持有ETF成份股或備選成份股中的1只或者多只才可以通過股票換購的方式獲得ETF份額。合盛集團能夠實施換購,關鍵在于合盛硅業被納入眾多ETF的成份股。由于合盛硅業是滬深300指數的成份股,最主流的幾只滬深300ETF均將合盛硅業納入成份股,例如華泰柏瑞滬深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易方達滬深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均在公司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的前十大股東之列,充分體現了機構投資者對公司的看好。而這不僅為控股股東,也為其他廣大中小股東以公司股票換購ETF提供便利。
實際上,監管層不斷完善ETF運作機制,正是為吸引機構資金、社會資金借道ETF投向資本市場,為金融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長期驅動,與投資者共享我國優質上市公司成長的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