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福建金融監管局發布《福建銀行業保險業助力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通知,其中提及 “嚴禁各銀行業機構通過高息高返拓展業務”。
所謂“高息高返”,通常指金融機構通過高額返傭或高收益承諾吸引客戶的營銷模式。實際上,今年以來“高息高返”被頻頻提及,尤其在汽車消費貸領域。如今年1月份,重慶金融監管局發布規范汽車金融業務相關通知時,點名了“高息高返”的現象。5月以來,四川、河南等地的銀行業協會,紛紛發布自律公約,劍指銀行汽車金融方面的“內卷式”競爭。
為落實政策倡導,6月以來,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以及部門中小銀行的區域分支機構開啟行動,或暫停“高息高返”業務,或發布規范汽車金融的聲明。
有銀行暫停“高息高返”業務
“全款買車”不理,“貸款買車”好商量——在汽車銷售環節,汽車金融的滲入從最初促進汽車消費,到后期逐漸變相。
為爭奪市場份額,“高息高返”是銀行吸引汽車經銷商、消費者合作,增加零售貸款的重要途徑。“零首付”的宣傳,也讓消費者欣然接納,看似“三贏”,背后卻是汽車金融秩序的扭曲。
在同業競爭下,這一方式愈加“內卷”, “利潤”和“市場份額”兼得變得困難。
5月以來,四川、河南等地的銀行業協會相繼發布汽車消費金融業務自律公約,均提及不得以“高息高返”等方式搶占市場。
如《四川銀行業信用卡汽車分期付款業務和汽車消費貸款業務自律公約》提出,在川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優化與汽車經銷商合作模式,降低對客實際利率、合理確定傭金比率,要求在川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高額返傭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搶占市場份額。
今年1月份,重慶金融監管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汽車金融業務促進汽車消費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也要求相關金融機構應當優化與汽車經銷商合作模式,合理確定傭金比率,要符合反不正當競爭法要求,以自身經營成本、經銷商提供服務的實際成本及質效為依據,做到成本可算,商業可持續。
在現實情況中,銀行通過“高息高返”擴展業務,并借此提高利費水平,向消費者轉嫁成本的現象終將逐漸滋生出來。
上述福建金融監管局有關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提到,不得將利率水平與外部合作機構返傭比例掛鉤,不得向消費者轉嫁經營成本。
在政策落地下,國有大行在北京的分支機構開始暫停“高息高返”業務。
此外,6月中旬,國有大行和股份行在河南地區的分行,以及河南農商銀行、中原銀行等當地中小銀行,紛紛發布規范汽車消費金融業務的聲明,引發市場關注。
“即日起,規范貸款產品定價,嚴格控制購車客戶融資成本,從源頭上遏制高傭金問題。”工商銀行河南省分行在6月16日的聲明中表示,規范傭金支付行為,杜絕汽車經銷商強制或原則性向客戶推介高傭金汽車金融產品,杜絕經銷商利用高傭金故意壓低汽車銷售價格并誘導消費者提前歸還貸款或扭曲消費者真實貸款意愿、真實貸款期限的需求的套利行為,不得通過向合作方支付高額傭金的方式誘導合作方隱瞞實際融資成本或誘導消費者選擇高傭金汽車金融產品,增加消費者的借貸成本。
該行還提及,原則上實際對客利率定價,年化后不得高于當期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2倍(即年化利率不超過6%,五年信用卡分期費率不超過16%)。
是否退出汽車金融業務?
在銀行強勢追擊下,近年來汽車金融公司的市場陣地有所丟失。
新世紀評級報告顯示,在傳統燃油汽車市場景氣度下降、產銷量增長疲軟的背景下,受整車廠汽車產量下滑、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同業競爭壓力加大等因素的影響,2023年以來汽車金融公司資產規模增速持續收窄。
此次地方銀行業自律公約及金融監管部門下場約束,是否意味著,銀行將收縮汽車金融業務?
券商中國記者從業內獲悉,大型銀行確實在部分地區已經暫停個人車貸“高息高返”業務,但這并不意味著放棄汽車消費貸,而是將其更加規范化,從變相“內卷”走向健康發展。
實際上,汽車金融業務是銀行大力拓展的方向。特別是在房貸逐步放緩后,零售貸款需要拓展新的支撐點,不少銀行紛紛加強新能源汽車方面的信貸切入。
如在汽車消費貸方面,平安銀行2024年全年個人新能源汽車貸款新發放637.68億元,同比增長73.3%。該行表示,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貸款業務,不斷深化頭部新能源品牌合作,優化線上貸款流程。
亦有銀行從汽車廠商合作開啟對公業務方面的汽車金融合作,從而進一步拓展汽車個貸市場。
興業銀行將“汽車金融”與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等并列,均是“5大新賽道”。年報顯示,該行以“汽車 + 綠色”構建汽車新能源轉型金融服務體系,聚焦國內主流新能源車企、加速新能源轉型的強勢自主品牌車廠及配套零部件生產企業,加大綠色金融服務。
再如,中信銀行的汽車金融在對公方面推進“從燃油車到新能源汽車、從下游到全產業鏈、從融資到結算綜合經營”三大轉變;在個人消費領域,該行表示推進汽車等消費金融場景,積極拓展新能源車貸業務。
責編:羅曉霞
排版:劉珺宇?????????
校對:彭其華